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湖北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贷额度的通知》(鄂财预发[2014]29号),2014年省政府核定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81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14年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后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及还款措施 (一)资金安排。根据中央、省市地方政府债券使用要求,我市7819万元债券资金用于普通公路建设4464万元、公益性民生项目3355万元。其中,当阳三桥建设339万元,当陈路改扩建工程500万元,绕城公路建设720万元,远当公路改扩建工程1000万元,王双公路改扩建工程100万元,偿还政府还贷公路债务本息1805万元,巩河至城区农村饮水工程3041万元,"三馆一中心"工程314万元。 (二)还款措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还款期限分三年期和五年期,各占50%,每年支付债券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为确保按期偿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由市财政每年安排还贷准备金专门用于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 (三)债券管理。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将债券收支纳入预算。二是设立专账管理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不变更资金用途。三是加强监督,建立和完善债券资金项目申报、审批、绩效考核和监督等制度,不挤占、挪用债券资金。 二、市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一)市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情况。市财政收入总计由319562万元调整为327381万元,调增7819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调增7819万元。 (二)市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情况。市财政支出总计由319497万元调整为327316万元,调增781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294998万元调整为302817万元,调增7819万元,调增项目为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7819万元。 按上述方案,2014年市财政预算调整后收支相抵结余6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将2014年省政府核定转贷我市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列入市政政预算。
当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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