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6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 高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经主任会议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356884.com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组成了执法检查组,从4月初至5月中旬,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召开了《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会上,认真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汇报,组织学习了安全生产法规的相关知识。在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分五个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察看、开展座谈等形式,深入全市10个镇(处)、15个市直单位及25家企业,对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安全生产法》的主要成效
《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对法律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三级”责任网络,加大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职业健康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了我市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
(一)强化宣传教育,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
近几年来,市政府为了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等多项活动,利用报纸、会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并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市委中心学习组专题宣讲内容,编入市委党校每期学员的必修科目、中小学校本课程和企业全员及“三级(市、镇、村)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了“镇长(主任)、局长话安全” 电视采访活动等。通过常抓不懈的努力,《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不断深入,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增强。
(二)强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实
市政府正确认识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关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中,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把安全生产作为建设“平安当阳”的重要载体,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措施。及时调整了市安委会领导成员,由市长担任安委会主任,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主任,对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市政府每月常务会议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题,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每年年初市政府与10个镇(办事处)和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兑现,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落实村(社区)的安全责任,着力构建市、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当阳市直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和《当阳市行政职能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了各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清单,压实了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同时,通过培训、督导、执法监管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安全监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市政府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每年结合传统节日、重大事件、重要会议等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开展监督检查。仅2016年全市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6次,成立检查组126个,检查单位1536 家,查出隐患3567处,整改3558处,整改率99.7%。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先后组织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除隐患排查治理外,共关闭矿山10家,完成54家加油站的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指导3家加油站及4家化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三同时”和试生产备案手续,督促33家企业、5649人进行了职业危害健康体检,完成35家尘毒危害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登记建档工作。
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同时,坚持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目前已有4家煤矿、5家非煤矿山、6家危化品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1家工贸企业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其中蒙牛乳业达到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标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执法检查我们了解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尽管我市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和企业主体在《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因素增多,管理难度加大,特别是“8.11”安全事故教训深刻,更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一)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安全生产法》全社会的知晓率有待提高,宣传、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镇(处)及各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监管水平还存在不平衡,有的没有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存在盲目性和被动性。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不平衡,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够,有的没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对《安全生产法》的内容不知晓,从业人员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没有形成全员安全生产的氛围。这些都成为《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的盲点和死角。
(二)安全责任体系不完善。在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方面,市政府发文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职责范围和责任清单,但仍存在行业和行业、行业和属地交叉、脱节的现象,对一些交叉管理的企业,可能形成文件上多人管,实际上无人管的“真空”地带。有的部门内部责任体系不落实不健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有的部门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力量薄弱,由于监管对象点多面广,不能做到监管全覆盖。同时,镇(处)一级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仍较薄弱,缺乏安全监管的专业人员,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行业不知道看什么查什么,不能很好地承担起安全监管的责任。村(社区)一级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仍不完善。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从检查的25家企业来看,多数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有的安全法律意识淡薄,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依然存在;有的红线意识不强,认为交了保险就万事大吉,重事故预后轻事故预防,重生产经营轻生产安全,重企业效益轻安全保障;有的制度落实在墙上,责任落实在纸上,只应付检查,不务实落地;有的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不落实。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少数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基础薄弱、制度缺失、管理混乱,车间或作业现场安全隐患随处可见,“三违”现象时有发生,而企业负责人却熟视无睹。
(四)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市政府及监督管理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但针对有些行业有些企业未能做到全覆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不健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不彻底,有止于下达整改文书的现象;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有的对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文书置若罔闻,而安全执法力度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法律责任条款成为“纸老虎”;应急救援工作落实不全面,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有的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的应急预案编制不科学,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有的预案停留在纸上,未定期组织演练等。
(五)安全隐患仍然较多。由于各检查组在检查时把握的侧重点不同,没有做到全面检查,但仍然查出了不少问题和隐患。从检查的25家企业来看,安全机构、人员、责任不落实的企业5家,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未制定或不健全的企业5家,未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培训不落实的企业6家,隐患排查制度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6家,警示标志及告知牌不全面不规范的7家,应急救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10家。在车间或作业现场发现安全隐患18条,其中现场管理混乱,隐患较多的企业2家。
在各检查组的座谈会上,农村基层的代表普遍反映,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风险点也在不断增多,农村农业生产安全问题也很突出。主要表现在农业机械、农村建筑、农业用电、农药施用、农村道路交通等方面,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在农村农业生产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监管制度缺失,城乡二元格局突出等问题。
三、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市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和各行业安全法规的宣传,扩大《安全生产法》的知晓率,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宣传教育要注重向基层农村延伸、向中小企业覆盖、向薄弱环节发力,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实效。要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及监管部门安全发展理念和依法治安能力;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红线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进一步压实“三个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部门及镇(处)监督管理工作要在厘清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横向联合、上下联动、信息互通、支持协作的监管机制。要依法督促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能力和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政府和监督管理部门要继续保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全面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推行聘请专业机构或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在跟踪督查、督促整改上下功夫,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于整改不力,置若罔闻的企业要加大过程执法力度,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决不可姑息迁就。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要结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域和行业不同特点,加强专家队伍、专业技术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覆盖多行业、网络多门类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体系。要依托骨干企业,建立以企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基础、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支撑、以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要依法编制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提高救援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五)进一步重视农村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重视农村农业生产安全。要从农业机械、农村建筑、农药施用、生产用电、道路交通等事故多发领域着手解决安全问题。要从完善机制、明确责任、改善设施、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等方面,破解城乡二元格局,提高农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