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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及专题询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5-30 访问次数: 字号:[ ]

——2017年5月26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苏  琼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印发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6]2号)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加强整改事项的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规划先行,完善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市政府原划定了9个饮用水源地,其中1个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巩河水库)和8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苏家沟、燎原、刘冲、玉泉、清溪寺、松堰湾、马河水库,双莲饮水堰)。

  近年来,随着饮用水源地饮水功能的不断调整,为进一步科学规划全市饮用水源,我市聘请湖北正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当阳市饮用水源保护规划》于今年2月完成初稿,经全面征求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后已基本定稿,待召开专家评审会和我市成果汇报会后可报批实施。《保护规划》科学规划了当阳市现有8个饮用水水源地(庙前镇巩河水库、苏沟水库;王店镇松堰塆水库、大垱水库;半月镇王冲水库;河溶镇刘冲水库;淯溪镇集镇漳河水源地、脚东段漳河水源地)和10个备用水源地(半月镇纸厂水库、燎原水库;王店镇马河水库;河溶镇三星寺水库;玉泉办事处玉泉水库、官道河水库、清溪二级水库;庙前镇友谊水库;淯溪镇九冲水库;玉阳办事处拗口水库),对全市所有的饮用水源现状进行技术评估,提出了优化的调整方案及相关管理、应急措施。

  为应对重大污染事件,市政府制定完善了《当阳市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巩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巩河水库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水利、环保、庙前镇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一旦发生重大污染事件,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启用备用水源,有效应对。原《当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当政发[2007]29号)已依据《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新《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重新修定,即将送审。

  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城区备用水源地官道河水库《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后期将重点做好水资源保护和引水管道架设工作。同时,拟从远安县九子溪电站引水至巩河水库的“引沮入巩”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

  (二)依法行政,关闭撤除违法违规养殖

  自2016年6月以来,市政府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对全市439家规模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经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规模养殖场有4家,王店镇白河水库席清养殖场、熊建伟养殖场、沈峰养殖场,河溶镇三星寺水库上游宜昌正大农牧猪场。王店镇3家养殖场栏圈面积共7250平方米,养殖规模年可出栏10000头生猪,截止去年年底,王店镇禁养区内3家规模养殖场户主均已签订承诺书,清空栏圈,并开始动工拆除栏圈设施。2017年2月,市畜牧兽医局组织专班会同财政局、环保局、各镇(办事处)对我市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情况再次进行复核,王店镇白河水库旁3家规模养殖场关闭做到了“四个一”,即存栏一次性清空,一次性拆除栏内饲养设施和栏外运动场,签定一份禁养协议书,统一关停时限。2017年3月,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关闭补助资金56万元到养殖业主一卡通账户。

  河溶镇宜昌正大农牧有限公司猪场位于三星寺水库上游,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环保局2011年曾对其污水排入三星寺水库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当环罚[2011]3号),2014年对其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行为罚款5万元(当环罚[2014]3号)。今年,市环保局对其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当环法改〔2017〕34号),并行政处罚10万元。由于正大猪场并没有纳入去年18家禁养区关闭范畴,企业一直在关闭或搬迁补贴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在多次与正大公司交涉后,目前该猪场已大幅减栏,场内还存栏剩余母猪450余头。今年5月,河溶镇和环保局主要领导到正大猪场进行了再次现场督办,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要转变观念,立即停止养殖生产活动。正大公司充分认识到企业所面临的问题,表示接受处罚并尽快当地政府协商,拟定并实施搬迁计划。下一步,若该养殖场还未有实质性进展,市政府将采取强制性关停措施。

  (三)定期监测,掌握湖库水质动态

  环保局对饮用水源进行定期监测,在巩河水库兴建有智能化水质自动监测站1座,对水库总磷、氨氮、COD等共5项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在线数据传输;环境监测站每月对巩河水库取水口、库中央进行23个项目的水质监测,每年定期开展1次109个全因子的分析,近年来,巩河水库水质均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自2016年起,环保局全年2次对全市129座水库进行了水质监测,据去年11月监测数据显示,全市129座水库水质较5月总体出现好转,其中水质保持稳定、明显改善或改善的湖库49座,占38%。今年自5月8日起,环保局已启动了全市129座湖库水质采样监测和现场监察,目前已完成了全部水库的现场采样,正在进行水质及检测和数据统计分析,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全市通报。

  (四)多管齐下,着力解决库区污染

  为了保护好水源地,解决库区村民生产生活造成的污染问题,2000年我市出台了以自主搬迁为主、政府补贴的方式进行搬迁补偿安置。现在库区居住的182户、655人中,有一半以上的农户有迁出意向,其中有10余户在近期有望迁出。其他农户,引导实施农业绿色防控及垃圾处理一体化,从巩河到李店新增垃圾箱40个,并安排专人进行清运,对上游支流远安两河村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实施搬迁,坚决杜绝生活垃圾面源污染。2017年3月,市水利局积极协调市住建局,利用全国低息贷款对库区居民实施农村小型污水处理项目,对库区居民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五)退耕还林,防止水土流失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森林生态保护和修复。将官道河水库饮用水源区的2万亩森林资源纳入国家天保工程的保护范围,签订停伐协议和保护协议,每亩每年给予12.75元的天然林保护补助费。将巩河水库饮用水源区的12875亩森林纳入国家级和23800亩森林纳入省级生态公益林保护范围,每亩每年分别给予14.75元和9.5元的生态效益补偿,严格管理保护好巩河、官道河水库饮用水源区域的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同时,市林业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28万元,在巩河水库(官道河水库淹没线以上无农田和居民)保护区范围内实施退田还林、补植补造共 987.5亩。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森林生态治理。自开展专题询问后,当阳市森林公安局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政案件3起,其中乱砍滥伐案件2起,乱占林地案件1起。

  (六)推进农村安全饮水,重点解决边远山区饮水问题

  2016年10月18日市委常委会议决定,我市分两年解决剩余5万多人的饮水问题。2016年已经解决了玉阳、坝陵、两河、淯溪、庙前共5镇12个贫困村15668人的饮水任务。

  2017年主要任务是解决除草埠湖外的9个镇(处)63个村17838户58589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贫困村8个,共3151户10300人,涉及贫困户368户787人,工程总投资预算4638万元。今年4月24日,市长张世敏主持召开2017年度饮水安全专题办公会,会议明确要科学设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案、做好饮水安全资金的筹集、统筹推进建设进程,确保工程质量。目前工程的评审工作已完成,管材已进入招标程序,市自来水公司已与各镇(处)对接,部分镇(处)已经召开动员会并开始自筹资金。全市力争在2017年底全部完成。项目实施后部分偏远地方如王店镇跑马村、满山红村、史店村的饮水问题将由白河水厂管网延伸来解决;半月镇胡家湾集镇的饮水问题将由市二水厂管网延伸来解决;坝陵8组村民饮水问题已于2016年12月从庙前镇林桥村引巩河水解决;对自来水管见网不能延伸的村且又缺水的村,主要通过建水窖来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

  (七)加强饮用水卫生检测,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当阳市卫计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工作专班对全市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开展检测工作。一是对市自来公司出厂水、末梢水每月检测一次;对水源水、二次供水(5个加压站)、延伸管网的末梢水每半年检测一次。二是对全市23处大、中集中式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的出厂水、末梢水开展每月采样、巡检和检测,每月上旬完成水质采样、中下旬完成实验室检测并进行卫生学评价。三是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分别对全市34个监测点的水样进行检测,并将水质检测信息上报“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

  2016年,市卫计局编制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目前已经形成初稿,正在签发中。

  (八)加强监管,坚决打击非法养殖行为

  2016年6月14日,市委召开常委专题办公会,听取了全市湖库禁肥养殖情况汇报。全市管理的127座湖库中有100座承包养殖(承包20年以上的36座、承包20年以内的64座)、27座未承包养殖。2016年5月,市政府组织全市所有湖库签订水库水质补充协议,对租赁期超过20年且经营已满20年的合同依法予以解除,收回湖库经营权,不再续签合同;对湖库承包养殖合同未到期,但无水质保护内容的,由湖库产权单位与承包户签订生态养殖补充协议,落实水质保护责任,如湖库水质得不到有效控制的,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终止其承包养殖合同。截止目前,取缔水库承包养殖4座,签订协议的湖库达到96座,占承包水库的100%。目前,依法取缔网箱养殖1处,网箱340个;取缔养殖珍珠2处500万枚。对管道河水库投饲料养殖污染湖库水质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全市通报,举一反三,要求所有饮(备)水源地管理责任主体单位严格履行管理,对违反生态养殖补充协议的坚决收回承包权,并加强饮(备)水源地周边环境隐患的排查,坚决关闭或取缔影响水源水质的违法活动和建设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巩河水库水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巩河库区尚有182户655人居住,山羊养殖对库区周边植被破坏严重,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染等水质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二)水源地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除巩河水库外,其余饮用水源水库周边有精养鱼池,或有规模化养殖场,或有其他面源污染。水源地保护区的桩界、标识牌、警示标语、禁行标志等需进一步加强维护和完善。

  (三)湖库非法养殖屡禁不止。一是水质保证金制度落实不到位。按湖库养殖补充协议,所有湖库承包业主需向湖库产权单位缴纳水质保证金,但实际落实不多。二是水质恶化处罚不到位。对部分水质恶化的湖库没有采取扣除保证金、取消养殖合同或行政处罚等强有力的措施,致使投肥(粪)行为屡禁不止。三是水质监测结果运用不足。市禁投办未运用每年的水质监测结果对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严格考核。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引导,加大投入。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周围土地进行征用或租赁,改种水源涵养林。落实政策补偿措施,积极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经营模式。加大地下水资源的监督、利用和管理,推进备用水源地配套管网建设,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加强水库水生态环境修复。2017年6月底前完成市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划定。2017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护栏围网等设施建设。

  (二)加强监管,改善水质。一是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监管。加大水库现场检查频次,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随时掌握水源地水质状况,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污染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所有承包养殖业主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交齐水质保证金,对年终水质恶化的予以扣缴,充分运用水库水质监测结果,对水库水质保护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二是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严把执行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审批程序,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7年底前,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均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推广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利用模式。三是完善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和应对污染水源、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突发事件,消除各类污染隐患,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三)统筹兼顾,控制面源污染。积极创建市级生态镇、生态村,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营造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生活空间。积极推进农村污水治理,积极探索城镇污水处理的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确保2017年底前7个镇和双莲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运,加快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鼓励农民使用农家肥和有机肥。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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