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在机关二楼主任会议室召开。主任卢景主持会议,副主任刘祖光、高明、杨元中、余丰华出席会议,常委会办公室、各专工委同志列席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说明,决定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议通过。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讨论稿)。
会议决定6月29日上午8:30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会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标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4)审议相关人事任免议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届时“一府一委两院”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经济开发区、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局、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5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专工委同志列席。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黄析文同志汇报了机关建设相关项目及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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